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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种数字货币可能是“非法传销”

imtoken手机版下载 2023-01-17 16:23:05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根据传销的新特点数字货币在线行情,制定了《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2017年版)》(以下简称《指南》),具体指出数字货币传销和微信两大新骗局传销。

“数字货币”“市场”由主办方控制

自比特币诞生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在 8 年内暴涨了 25000 倍。许多投资者一夜暴富,一系列数字货币在中国出现。

“数字货币本身非常复杂,大多数投资者并不了解。很多传销将‘数字货币’的概念与传销结合起来,形成‘传销数字货币’。” 《指南》称,“多层次营销数字货币”的“交易市场”基本由平台及相关主办方控制。前期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币价可能会被抬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平台和主办方将集中抛售,价格暴跌,大部分底部投资者赔钱。更惨的是,在退款高峰期,平台直接关闭,主办方失去联系,

如何判断是传销币?投资者首先看发行方式。虚拟货币不是由特定的货币机构发行的。它是根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计算生成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传销币主要由某机构发行,采用拉人的方式获利。虚拟货币是市场上自发形成的分散交易。规模形成后,逐步建立第三方交易所完成交易。传销币由机构自身发行,搭建平台进行交易。

《黄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指南》提醒,根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等组织掌握的信息,目前珍宝币、百川币、SMI、MBI、马克币、暗黑币、 MMM,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V宝,一币,Petro币,华强币,CB AIIB香港集团,必盛,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玺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都是打着数字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或涉嫌打着数字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

评级机构门槛低,朋友圈“裂变”

几乎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有微商,但是使用微商传销的案例越来越多。“微信传销人员为了发展代理和获取佣金,坚持每天发订单和收入,变相叫人一天赚几千,但这些聊天和转账截图都是假的,比如‘微信对话生成器’和‘ “订单生成器”。通过软件编辑,编辑后的截图与真实截图一模一样,从而营造出生意兴隆的假象,让人信以为真。”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卢敏峰告诉《金证》记者。

微信传销一般不强制缴纳加盟费,但必须购买商品才有资格成为销售代理。传统传销的入口金额在1万元以上,而微信传销的入口金额往往要小得多,最低甚至可以低至几十元;其次,品牌代理有多个级别,获得的商品越多,级别越高;成为代理后,可以开发子代理,也就是俗称的下线。各个级别的代理商价格不同,赚取级别差的收入远高于直销。代理级别越高,他们通过开发低级别代理获得的收入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长沙市工商部门,湖南省查处一起微信传销案。涉事公司推出微信营销平台,销售玛咖、面膜、白酒、红酒、茶等产品。个人购买398元红茶口罩或其他不低于398元的产品,凭个人ID即可成为公司微商。通过朋友圈分享链接,按照30一发展的裂变方式,层层发展所谓的“一枝”、“二枝”、“三枝”。上层微商为按直接下属销售业绩的20%和间接下属销售业绩的10%支付。茶叶等产品。个人购买398元红茶口罩或其他不低于398元的产品,凭个人ID即可成为公司微商。通过朋友圈分享链接,按照30一发展的裂变方式,层层发展所谓的“一枝”、“二枝”、“三枝”。上层微商为按直接下属销售业绩的20%和间接下属销售业绩的10%支付。茶叶等产品。个人购买398元红茶口罩或其他不低于398元的产品,凭个人ID即可成为公司微商。通过朋友圈分享链接,按照30一发展的裂变方式,层层发展所谓的“一枝”、“二枝”、“三枝”。上层微商为按直接下属销售业绩的20%和间接下属销售业绩的10%支付。

认准新传销看“三大核心内容”

“网络传销打破了空间界限,挑战了‘主要作案地点’和‘被告人所在地’的传统刑事管辖原则。由于没有犯罪现场和物证数字货币在线行情,打击难度很大。” 不过,卢敏峰对《黄金证券》记者表示,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传销,其本质都不会改变。他提醒投资者,互联网传销始终具有三个核心内容:一是缴纳会费或变相缴纳会费,通过购买产品加入会员、获得应计报酬、发展线下资质等方式。二是“拉人”线下开发,然后按照相应的顺序搭建不同的层。互联网传销本身没有任何项目或产品,即使有,它也是一个幌子。最后,网络传销的报酬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线上可以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来计酬,另一种是可以根据传销的人数来计酬。发展下线。报酬方式称为复式报酬,是传销发展的资金链。(黄金证券记者 王耶鲁 通讯员 徐阳阳)报酬方式称为复式报酬,是传销发展的资金链。(黄金证券记者 王耶鲁 通讯员 徐阳阳)报酬方式称为复式报酬,是传销发展的资金链。(黄金证券记者 王耶鲁 通讯员 徐阳阳)